6/22/2005

【辭典】Adverse Inference 不利被告人的推論

【辭典】Adverse Inference 不利被告人的推論

一個中國的網站: "嫌疑人如利用沉默權不回答有關的問題,法官和陪審員可以對其作出不利的推斷(Adverse Inference)。該法律規定了作出不利推斷的四種情況:

  第一,當嫌疑人在員警或其他負有調查與檢控職責的官員訊問時不告訴他們某一個被合理地要求應當提及的事實,而法庭辯護時又將這一事實作為辯護理由,這種情況下,對被告在審判前階段保持沉默,法官和陪審員可以作出對被告不利的推斷;第二,如果被告在法庭審判並經法官傳喚讓其辯護作證時,無正當理由不作證或不回答法庭提出的問題,法官和檢察官可以請陪審團作出對他們顯得適當的推斷,包括根據“常識”(Common Sense)推斷被告對控訴方提出的控訴證據未作出適當解釋,以及推斷被告是有罪的;第三,當嫌疑人的人身、衣服或者在其被逮捕處發現可疑的物品和痕跡,而嫌疑人未回答員警對這些物品和痕跡的詢問時,法官和陪審員可以作出對被告不利的推斷;第四,當嫌疑人在案件發生時或案發相近時間出現於某處,並為此而被逮捕時,如果嫌疑人對當時在場的原因未能作出解釋,法官和陪審員可以對其作出不利的推斷。[6]"

史夫仁和巴洛衛律師事務所: "法庭沒有給陪審團不利於被告人的推論(adverse inference)指示而需要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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