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製法界定物 (Product by process claim)
第一章 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
https://www1.tipo.gov.tw/PatentExamGuide/WORD1/0201.html
2.5.2以製法界定物之請求項
對於物之發明,若以其製法之外的技術特徵無法充分界定申請專利之發明時,始得以製法界定物之發明。以製法界定物之請求項,應記載該製法之製備步驟及參數條件等重要技術特徵,例如起始物、用量、反應條件(如溫度、壓力、時間等)。
以製法界定物之請求項,其申請專利之發明應為請求項中所載之製法所賦予特性之物本身,亦即以製法界定物之請求項,其是否具備新穎性或進步性並非由製法決定,而係由該物本身來決定。
第三章 專利要件
https://www1.tipo.gov.tw/PatentExamGuide/WORD1/0203.html
2.5.1以製造方法界定物之請求項
以製造方法界定物之請求項,其申請專利之發明應為請求項所載之製造方法所賦予特性之物本身,亦即其是否具備新穎性或進步性並非由製造方法決定,而係由該物本身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