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 parte Reexamination 一方當事者系的復審
Inter parte Reexamination (複數)當事者系的復審
關於Inter parte Reexamination,係依發人保護法所新增的復審制度,自2000年11月29日生效,並曾於2002年11月2日修法,此一程序僅能適用於申請日為或晚於1999年11月29日的已公告專利。
兩者間的差別在於:“Ex parte Reexamination”僅給專利權人提意見書,而“Inter parte Reexamination”則是給“請求復審的人”和“專利權人”兩當事者提意見書。
詳細介紹的話,可以參考美國專利復審制度(Reexamination)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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