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2005

整合一下原本想寫的主題的相關文章

對於研發型的公司為了強先得到申請日只要有發明就搶先file provisional application,再於一年內,將這一整年的整合成一個申請案。但如果過了一年之後怎麼辦?在做申請專利的策略上應考慮什麼?
原本是希望寫個有關“申請策略”的相關文章的,只是最近讀著讀著,愈來愈沒信心,每讀一篇就會發現原來先前讀的那篇觀念沒搞懂,錯誤的觀念一堆,實在是無 法從那麼複雜的資料當中,找出一個出口,整理成一篇正確有用的內容。所以決定放棄了,也許以後程度高一點後,再來試試吧。去綠島回來後,整個人也懶 了。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試著一次做完 102 103 各項的比較 綜觀地整理出不同的適用情形

逐項細部的閱讀 會太鬆散 而且常會想錯而不自知

找一本有系統的好書 是很有幫助的!